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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官向来应该对皇帝忠心耿耿,为何明代的文官就有阴阳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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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9 21: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言

一个社会在其存在的过程中会遇到一系列难题,每个社会成员为其个人利益必须竭尽全力去解决它们。
每个难题的提出,便是一种需要经受严格考验的挑战,经过一系列的磨难,这个社会的成员本身会逐渐呈现出彼此的差异。每一次都会有一些人失败,同时又有一些人成功地找到解决的办法。

有时已发现的解决方法对成功地解决接踵而来的问题又显得不大完善,或者过于泛泛,或者适得其反;而其他一些方法却能对未来的发展对症下药,相得益彰。
当一个接一个的考验迎面而来时,某些成员在某个时刻未能调整好自己,倒在了途中:还有一些成员继续斗争,结果精疲力竭,或扭曲反常,或萎缩困顿。
另外一些成员在智力和体力上得到提高,在为个人开辟道路的过程中,会发现通向他们所隶属的那个社会总体进步的新途径。

明代文官集团的双重性格

在明太祖朱元璋的帝国行政构想中,皂帝是中央集权的权威,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各级文官由皇帝任命各职其位,代替皇帝去具体行使管理帝国百姓的行政职责。
然而,在实际管理帝国行政的过程中,为明太祖朱元璋所倚重的明代文官们又是怎样的一个表现和特点呢?
明代的文官绝大多数是科举出身。早在吴元年(1367年),朱元璋就颁布了设科取士的命令,要求各级官员劝论地方上的学子勤勉读书,以各开科之岁。

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昭告天下:“自今年八月始,特设科举。务取经明行修、博通古今、名实相称者。朕将亲策于廷,第其高下而任之以官。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非科举者,毋得与官。”
科举分多试、会试和殿试三级进行。多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又称乡闹,每三年一次,地点在南、北京府和各布政司驻地,考试分为三场:
第一场,试《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第二场,试论一道,判语五条,诏、诰、表内科一道。第三场,试经史策五道。通过多试者就可以成为举人了。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阁,在考试的第二年举行,地点在京师。会试也分三场,考试的内容和程序基本上和乡试一样。
通过会试者就可以参加最高一级的试了殿试,又称廷试,由皇帝本人亲自主持,殿试的名次分为一、二、三甲。一甲三人,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
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明太祖朱元璋实行这种八股取士制度以选拔人才举人得授九品官职,进士得授七品官职,所以“学而优则仕”,通过读书科考进入仕途,在有明一代蔚然成风。

明太祖创立明朝之际,官员缺额很多,通过科举的确可以为帝国选拔各种人才,但同时,由于明代的文官基本上都是从科举路径而来,使得明代的文官很自然地形成了具有共性特征的一个群体。
首先是相同的成长经历。明代的文官主要从科考中选拔,读书人多以进入仕途,光宗耀祖为目标。而要考取功名,绝非易事,读书人自身乃至其家族都须为此付出极大的努力甚至牺牲。
所以,一旦科考成功,这些读书人就会对家族恩情大加颂扬,皇帝也会以恩赐诰命的手段去满足他们的这种情感需要。

这些相同或相似的成长经历,是构成明代文官群体的情感基础。其次是相同的思想渊源。明代的科举考试,由宋朱熹校点、注释的“四书”,既是官方钦定的文本,也是读书人应对科举的必读书目。
“四书”是对《论语》、《孟子》、《大学》、《中庸》的总称,与“五经”(《诗》、《书》、《礼》、《易》、《春秋》)并称为儒家经典。
与“五经”内容庞杂不同,“四书”集中记述的储家圣人的言行以及做人的道理,对于人格的形成和人生的价值及意义的确立,都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明代建立了各级学校,学生所学的主要科目就是“四书”。尽管明代的读书人学习“四书”有应对科考的实用目的,但通过对“四书”的长期学习,特别是经宋代大儒朱意的注释后,他们对四书的思想主旨是深信不疑的,在其影响下形成的世界观、价值观也日趋一致。
这种共同的思想渊源成为明代文官群体的思想纽带。最后是各种各样的友“谊”。明代的读书人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得自身的现实利益,有意识的围绕着科考,编织出了名目繁多的社会关系网,并美其名曰“谊”。

比如,“出生于一省一县,是为'多谊’。同一年考中举人或进士,是为“年谊’;同年的举人或进士就像学校里的同班一样,在原则上有彼此关照的义务,他们的考官则不消说是终身的恩师。婚姻关系,包括男女双方的远亲近屈,是为“婚谊"。”’
这样,在相同的成长经历、思想渊源和各种社会关系的作用下,明代文官就成为一个独特的极易分辨的官员群体,也即学界通常所说的文官集团。

关于明代文官集团的特点,黄仁字在《万历十五年》中指出,明代文官身上坡为鲜明的特点就是“阴”“阳”两面的双重性格:
一方面是“阳”面的性格这是明代文官们精神层面上的特征,其突出表现就是明代文官们一再口头上所标榜的克已奉公的人生理想。
明代的文官都是读书人出身,熟读“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儒家经典中所标榜的“克已复礼”、“推已及人"、“天下为公”,为明代文官们耳熟能详。

这些熟读儒家经典的文官们以仁义道德相标榜,以治国平天下为政治抱负,并以能够自我牺牲相自诩,从而为自身赢得了别人不容质疑且不能反击的一个道德制高点,便于其在明代的政治生态和体制结构发挥自身的作用。
另一方面是“阴”面的性格,这是明代文官们现实层面上的特征,其突出表现就是明代文官们实际的以升官发财为个人私欲的现实取向。
尽管明代文官中不乏海瑞这样的清官典范,但从根本上而言,明代文官的私欲取向是体制性的,在《万历十五年》种就说道:

“要消除文官中不愿公开的私欲是不可能的。因为整个社会都认为做官是一种发财的机会,不少的小说和笔记都写到,一个人得中进士,立即有人前来出谋划策,如何买田放债,如何影响诉讼,如何利用权势作额外收入的资本。北京的一些放债人,经常借钱给穷困的京官,一俟后者派任地方官,这些债主就随同任所,除了取回借款之外,还可以本外加利,利又成本。地方官综揽民政与财政,致富的机会至多。”

“至于官员本身,向这种社会风气投降的程度则各有不同。大多数人觉得在似合法又似非法之间取得一部分额外收入,补官体的不足,以保持他们士大夫阶级的生活水准,与情无损。另有相当数量的官员,则声名狼藉,其搜刮自肥的劣迹令人愤慨。”
在黄仁宇看来,正是这种“阴”“阳”两面的双重性格,使得明代文官集团在明帝国的社会结构中扮演着特殊而重要的角色。

比如,在明代的社会结构中,存在一个皇帝一文官集团一民众的三级等级秩序,最上面的是皇权,最底层的是黎民百姓,而最中间的就是文官集团。
本来,作为皇权与民众之间的中介,各级文官是由皇帝任命用皇权的名义去管理帝国的百姓的,是所谓皇帝的“臣工”百姓的“公仆",但实际上,由于各级文官具体掌管着帝国的行政权力,他们成为管理帝国的实际“主人"。

对于皇帝而言,皇权至高无上,皇帝要警惕的就是权臣对于皇权的威胁,想方设法地保障大权独揽。
而对于文官们而言,为了能够维护自身的现实利益,他们同样千方百计地强化自身对于帝国行政管理的实际控制,甚至不惜把权架空变成文官集团手中的一个愧僵。
于是,在明帝国的政治生态中,皇权与文官集团之间对于权力的激烈角逐就开始频繁上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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