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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内阁制度究竟是加强了皇权还是架空了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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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9 21: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朝后期的内阁,跟前期的内阁完全就是两种制度,只不过是名字一样,称呼一样罢了。
明朝前期内阁【四辅官】打朱元璋始,一开始只是辅佐皇帝的秘书机构,并没有议政权、行政权。
在朱元璋之时,内阁【四辅官】只是负责起草诏书御令,还有一些建议权,不过内阁有建议皇帝用不用,那就是另一个说法了。







明朝的中央集权程度是除清朝之外的历朝最高,但皇权专制程度几乎是历朝最低。除了工作劳模朱元璋能达到大权独揽的程度,剩下的明朝皇帝,有一个算一个,包括朱棣在内都没能大权独揽。
自古以来,中原朝廷的架构都是制衡为主,各方都靠得到皇帝支持才能推行政策。汉朝的功臣外戚宗室制衡,隋唐的关陇山东制衡等都是如此。但是到了明朝,制度上承接宋制,就是全文官掌权。这就导致了宗室武将外戚没有任何参政权。
大明的六部九卿都是文官掌权,这就表示文官垄断参政权、任免权、行政权、财政权。文官集团只要达成一致,皇帝就什么也干不了。皇权彻底失去权力的标志性事件,就是李贤提出的“非翰林不入内阁”,这且还施实了。这是典型的侵夺君权行为,内阁是皇帝的顾问机构,是秘书处。皇帝用谁当秘书还用外人定标准?!
朱元璋一开始的顶层设计就有问题,文官占据六部九卿,宗室与武将勋贵只有统兵权,没有参政议政权,没有调兵权,没有行政权,这些权力都在文官手里。
上十二卫直属皇帝,没有参政权就会被文官夺权,这是个大问题,清朝吸取了教训,上三旗一直有参政权,占据着主要官职,皇权嫡系力量在顶层一直占据优势。
明朝皇帝过度信任科举文官,被科举文官夺权了。明朝皇帝没有好好的读历史,宋朝已经示范过了,有例子在前,明朝没有吸取教训。
明朝皇帝的教育质量很差,尤其是文科历史,个个是历史学渣,没有汲取宋朝灭亡的经验教训,依然偏心文官,既然皇帝就是信任文官,就不要怪文官架空皇帝,掌握大权了。文官集团是一个内斗内行,外战外行的组织,科举文官一掌权,扩张就不用想了。
朱棣靖难成功,本来是可以拨乱反正的,可惜他也在放纵文官坐大。朱棣最大的问题是削藩,皇权自断一臂,第二大问题就是让文官参赞军务,用文官牵制武将,导致遗祸无穷。第三大问题是内阁全用文官,文官垄断参政权与诏书起草权。
朱棣的内阁都是南方文官,文官垄断参政权,朱棣还给了诏书起草权,朱棣晚年内阁就开始坐大,反对朱棣北伐,废除大诰,气的朱棣只敢抓,不敢杀。朱棣一死,内阁正式成为决策机构,开始架空皇帝

而在朱棣之时,内阁才真正的有了议政权,不过没有行政权。
并且朱棣犯了一个很明显的错误,那就是将内阁起草诏书的职责并没有剥离出来。也为以后的内阁侵权埋下了伏笔。
不过当时内阁权力还没有中书省权力大。是因为当时的六部,包括地方奏章题本都先交给皇帝,由皇帝处理。
如果皇帝懒了嫌麻烦,就交给内阁附上意见,节省皇帝的精力。这里面有一个很明显的差别就是,六部地方奏章先交给皇帝,再由皇帝转交内阁。这个程序不能错,所以内阁就只能是皇帝的辅佐机构。
而中书省是,六部地方的札子先交给中书省,再由中书省转交给皇帝。
看似内阁跟中书省两者之间只是先后差别,问题不大!但就是这个先后差别,里面却内有乾坤,对中书省以及内阁的权利区别跟职责划分区别却大了去了。
而明朝的这套内阁制度一直延续到明英宗时期,明英宗年幼,三杨辅政,正统以后,全部政务的处理、裁决,重大问题的决策,几乎由各部门议定。府、部、院诸衙门该管事务,皆由各衙门先行提出处理意见,是为“部议”。弘治时左谕德曾彦在疏中就说:“诸臣章疏,皆蒙令司议处。”官民建言奏章之重大者,先由礼部,后由六部尚书、都察御史、六科给事中聚议载处,是为“延议”。
官员的任免升黜,文归吏部、武归兵部;在京三品以上大臣及在外督、抚员缺,则由“廷推”。内阁大学士要廷推,尚书、侍郎、督抚也要廷推,太常卿以下部推,通参以下吏部会选。三品以上,九卿及佥都御史、祭酒,廷推上二人或三人。内阁大学士,吏、兵二部尚书,廷推上二人。由吏部文选司拟定名单。朝中监、司官员按序升迁,九卿属员由吏部选授。
地方布政使、按察使由三品以上官员会举,府州县的官员,由吏部选授迁除。为了公平公正,最初用拈阄法,万历二十二年变为掣签法,由吏部文选司执掌。文官升官、任职,完全能撇过皇帝。这就是为何顾宪成区区一个文选司郎中,就能纠集出东林党这个政治集团,廷推的名单由他拟定,地方官员也是由他选择,只要动些手脚,就能钳制所有人。
重大案的判决,有“三司会审”;难以结案者,又有“廷鞫”。所有奏章,包括部议、廷议的结果,均由内阁票拟批答。对票拟进行最后审批的是司礼监的批红。皇帝诏令敕谕的颁布,得由六科给事中审核签署,不同意可以封驳。在全部过程中,皇帝的工作只是对章奏和阁票象征性的“略览一二”。
对比一下唐代皇权和明代皇权的差异,明代内阁实际上是集皇权和相权于一身的机构。如果以唐制为标准,便殿面议相当于延英奏对,然而明正统以后,面议已经是非常遥远的历史了,此时内阁相当于唐翰林+枢密+中书门下(门下封驳权移到六科给事中)
其实唐代政事堂合署办公,门下省根本就起不到封驳的作用。相比下,明制的给事中群体权力几乎不受制约),翰林、枢密都是内朝,也即是皇权的一部分。按唐制,皇帝处于整个决策的中心位置,而明制下,皇帝则日趋象征化了。
简单说就是,唐制是,延英奏对-皇帝决策-翰林草诏-枢密颁旨-中书签发,而明制是,内阁议事-内阁拟诏-皇帝批红-内阁重拟签发-六科封驳。对比唐制,明代批红前后都需要经过内阁,皇帝仅剩下可与不可的选择了,如果在内阁没有自己人,几乎寸步难行。
内阁中后期是判例法政事堂,是有起草诏书票拟权这种变相副署权的,军机处没有。 顺便,之前洪武废中书后是大九卿合议体制。可以理解为不设首相,然后六部尚书兼了部分原本中书省的相权。
皇帝没军权、没财权拿什么保证自己的权力?没财权拿不稳军权,没军权站都站不稳,兵强马壮者为天子不是说说而已。
明朝并非是从一开始就打压武将集团的,相反在开国之初武臣的地位明显高于文官,武官除了可以依靠战功承袭子孙外,对于边方供职的文官也有举荐权,甚至可以弹劾不称职的都御史。而对于武官的违法乱纪,明初数任皇帝除了训诫和警告以外,也并未施行具体成定制的考核措施,这也导致武臣集团中渎职腐败的现象屡禁不止,欺压士卒导致卫所军户逃亡的事例频频发生。所以在成化二年才有明宪宗下令在军队中推行军政考选制度。
起初镇守总兵官还与巡抚和巡按御史拥有一同进行考选的权力,但自弘治以降,巡按御史对于考选的职权不断扩大,甚至开始拥有对总兵官人选地提名权,武臣的仕途完全被负责考选的文官所掌握,在地位上被文官压制也开始成了不可避免的趋势。加上明中期以后吏治腐败,武臣想要出人头地,便不得不巴结依附考选的文官。
景泰年间,以于谦为首的兵部进一步推行文臣统军。内阁是有力的支持者。兵部推行文臣统军的各项主张在内阁票拟的时候得以通过,使之顺利推行。文官开始掌控京城与全国各地的兵权!
新组建的十团营众武将都是于谦以兵部尚书提督京营的身份任命的。这也将明军的人事权从五军都督府转移到了兵部,五军都督府从这个时候开始就被架空。上直卫也大多归了兵部管理,皇帝直属20多卫兵力被夺,可以说此时不管皇帝愿意还是不愿意,都得主要依靠文官来管理军队。景泰年间,众巡抚也用这个模式将边军的人事权转移到了兵部。换句话说原军卫内的职务变成了没有实权的饭票。军队的人事权被文臣们把控后,武臣的地位就开始江河日下了。
弘治皇帝任用王恕,刘大夏等文臣改革五军都督府,实际上就是彻底废了五军都督府,不仅人事任免权给了文官,连卫所土地和军户户籍管理的权力也给了文官,然后卫所土地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了。
自五军都督府之军议权为兵部所夺后,兵部就因诸事冗杂且疲于应付各类钱粮不足之事,而无暇议定戎政方略,致使很多兵事突然发生时而无准备之策,如庚戌之变与倭乱发生时,一开始兵部就很无措!毫无准备之方略!
从弘治开始,皇帝正式失去任命内阁首辅的权力,以后的内阁首辅全部由文官庭推产生。
到万历时期由张居正主导内阁,内阁地位力压六部,六部实际成为内阁的下属。
因为万历当时小不能亲政。
张居正借此改革的机会,将六部以及地方送上来的奏章,是一式两份,皇帝一份内阁一份,从之前的由皇帝转交内阁,变成了内阁转交皇帝,主次颠倒。哪怕是转交皇帝的奏章,也是内阁阅完之后再转交皇帝的。
并且有的时候张居正会把一些奏章扣下来不交给皇帝。所以朱翊钧直到张居正死后才知道云南已经被缅甸蹂躏了十年了
且张居正借着内阁有起草诏书,敕命的权利,直接用内阁的名义给六部地方下达命令,从此内阁便有了行政权。
张居正推动考成法,“考成法”的实质是将国家的监察大权收归内阁。“考成法”后,各科负责监察,对内阁负责,内阁获得了国家的最高监察权。强大的监察权使六部处处受制于内阁,如有不从,内阁便可督促六科对六部进行弹劾。这样的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有的政治格局,在这种情况下,内阁获得了最高权力,全面控制了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政令的实施情况。
由此明朝内阁名存实亡,永乐之时开启的内阁辅佐制度,又继续变成了中书省相权制度。只不过是继续套着内阁的名称而已。
内阁从此有了,议政权,行政权,起草诏书敕令之职责。跟中书省变得一般无二。皇帝用印的是诏令,一般除国家大事外,平常的公文行政命令,都是内阁直接下发了,不需要司礼监用印。
所以说大明唯一相,唯有张居正。
并不是说张居正权利大,所以称之为宰相。
而是张居正又开启了明朝洪武年间撤掉的相权制度。
皇帝下发御令诏书要是没有内阁起草用印,下面的大臣甚至不认皇帝诏书,视为白板圣旨。同样明朝皇帝没有内阁的同意,自己任命的官员,人家官员不认。不会去上任。所以明朝皇帝只能借助内阁来治理国家。
内阁起草诏书的职责是皇帝给的,内阁一开始只是起草诏书,并不能否定诏书,以及用印下发这个程序。
结果被张居正侵权变成了内阁起草用印下发,没有内阁的同意皇帝说了不算,由此形成惯例,直至明亡。
内阁掌权造成的结果就是,皇帝三十年不上朝也没关系,有内阁就行,国家一切大小事务均由内阁处理。明朝官员内阁推出几个人,皇帝选一个,在内阁草拟用印后皇帝用印,没内阁的印被称为白版官员,会被其他官员看不起排挤的,干不了事。万历中后期为什会缺官员,应为内阁推选的皇帝不想用,皇帝选的内阁不同意,皇帝绕不过内阁直接任命官员,内阁推选的皇帝一概留中不发,致高层官员严重缺少,中央基本靠司礼监,地方是靠着中低层官员和政体的惯性运行
直接一步到位开启了责任内阁制。皇帝成了“吉祥物”。
由此可见万历对张居正的恨意是有多深。
所以说搞内阁制度,就不能给他行政权,和起草诏书之职责。不然又是另一个中书省,还不如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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