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期名儒,诗歌却
剖析明朝之兴衰:历史
明代小说家吴承恩的六
明代“最高法院”一大
全国三分之一用于养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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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1328-1398年,出身赤贫,痛恨贪官污吏,称帝之后,重新统一全国;鼓励耕织,必须种植经济作物棉花、麻、桑、枣、柿、核桃等,兴修水利,组织军屯、民屯、商屯,减轻农民负担;清查土地和户口,制定鱼鳞册和黄册;打击豪强,惩治贪官尤其严酷,贪污60两以上格杀勿论,追究到底,每个衙门口都有贪官的“剥皮揎草”;废除中书省,皇帝直接统治六部,废除行中书省,设立三司,直接听命于中央;设立通政司,下情上达;设立军籍,时代当兵,实行军屯,自己养活自己,中央设立五军都督府,地方设立卫所;设立都察院和锦衣卫等,加强监察;广泛建立学校,推行科举制,强化朱熹学说;制定《明律》,颁布《大诰》,加强思想控制;推行里甲制度,实行粮长制,推行乡饮酒礼,加强基层治理;大杀功臣,清除威胁朱家天下势力。他保留了不少农民阶级的本色,到他儿子明成祖就不行了。最大的问题是家天下,实行分封制,分封24个儿子为王,藩王拥有兵权、财权和行政权,导致明朝出现严重的瓶颈危机。
朱棣:1360-1424年,朱元璋第四子,分封为燕王。建文帝继位之后,开始削藩,燕王朱棣起兵夺取帝位,称为靖难之役。继位之后,继续削藩,到明宣宗规定藩王不再拥有兵权。兴修水利,治理运河。营建北京,迁都北京。设立内阁制度,提高行政效率。多次亲征蒙古,打击分裂势力。设立奴儿干都司,加强对东北的统治。派遣郑和下西洋,加强中外联系。重用宦官,造成明朝中后期宦官专权。
《户律》分为《户役》﹑《田宅》﹑《婚姻》﹑《仓库》﹑《课程》﹑《钱债》﹑《市廛》七卷﹐共九十五条。此律是人口﹑户籍﹑宗族﹑田土﹑赋税﹑徭役﹑婚姻﹑钞法﹑库藏﹑盐法﹑茶法﹑矾法﹑商税﹑外贸﹑借贷﹑市场等有关社会经济﹑人身关系及婚姻民事内容的立法。调整经济关系的内容大为增加﹐《课程》﹑《钱债》﹑《市廛》专篇﹐反映出明代封建经济和商品货币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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